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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抵押優於稅收嗎?

稅收是國家向本國國民征稅的壹種制度。抵押是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財產作為抵押。如果債務人破產時同時存在未繳稅款和債務抵押,破產抵押是否優先於稅款?接下來給大家介紹壹下關於破產抵押是否優於稅收的內容,希望能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1.破產抵押優於稅收嗎?

債務人處於破產程序的,債權人應當申報債權,待債權確認並進入變價分配階段,抵押物先行支付。

如果法院判決債務人重組,債權人就得等。重整成功的,有抵押的債權優先受償;重整失敗的,轉入破產清算,優先受償抵押物的價值。

通常情況下,抵押權優先於國家稅權,國家稅權僅優先於無擔保債權。但在抵押人欠稅的情況下,國家稅收的優先權會升級。

根據我國《稅收征管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因欠稅將其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的,應當向抵押權人和質權人說明欠稅情況。抵押權人和質權人可以請求稅務機關提供有關欠稅情況。”本法第四十五條第壹款規定:“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稅款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所欠稅款發生在納稅人將其財產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應當在抵押、質押、留置之前執行。”

二、抵押的概念

抵押是壹種法律協議,當借款人不能支付債券或票據所要求的款項時,抵押可以保護貸款人。抵押使貸款人有權從協議中規定的出售借款人資產所得的現金中得到償還。在名為抵押協議的法律文件中,借貸雙方約定了各種抵押條款。

三、抵押財產的優先權

抵押財產變賣價款的優先受償權是指:

(1)對於抵押擔保的債權,債權人可以以抵押物的價款優先於債務人的普通債權人獲得清償;

(2)抵押物出售價款的優先受償權也表現在兩個物權之間,即同壹抵押物上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的,第壹順序抵押權人優先於第二順序抵押權人而得到清償;

(3)抵押權人在債務人破產程序中享有別除權,即抵押財產應當從債務人的破產財產中剔除,抵押權人對已被剔除的抵押財產的價款有優先受償權。

如果債務人破產後既有未繳稅款,又有債務抵押,壹般情況下,抵押在稅前清償,但如果未繳稅款發生在抵押之前,稅款優先於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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