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和民兵有什麽區別?
首先,定義不同:
1.正常士兵屬於義務兵。所謂義務兵,是指依法服現役的所有年滿18周歲的青年。也就是說,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人。
2.所謂民兵,是指不在國軍服役,但在國家需要時充當士兵的普通人。中國兵役法第六章是民兵!
第二,義務不同:
1,民兵的任務是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頭完成生產。
並隨時準備參軍,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2.服役期間,我將為國家的主權、和平、領土完整和社會建設盡我應盡的義務。
民兵地位不是永久的,而是有時間限制的。根據中國人民* *和國家兵法的規定,民兵的服役期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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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民兵工作條例》第二十四條
軍事訓練期間,當地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平衡負擔的辦法,按照當地同等勞動力的收入水平給予誤工補貼。企業事業單位的民兵、民兵幹部在軍事訓練期間,由原單位支付工資和獎金,原福利待遇不變;其夥食補助費和往返差旅費由原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在有關項目中開支。企業事業單位自行組織的民兵活動,由所在單位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