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經營者通過互聯網、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在收到商品後七天內退貨而無需說明理由。但無理由不等於無條件退貨;
2.消費者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完好。但根據規定,消費者定制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鮮活易腐的,消費者網上下載或拆封的,已交付的報刊等不能要求退貨。此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其他不適宜退貨的商品,不屬於不合理退貨;
3.消費者決定退貨的,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貨之日起7日內退還消費者支付的價款。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行使。
七天無理由退貨:
1.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予以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
2、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綜上所述,七日無理由退貨法規定,經營者以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在收到商品後七天內退貨,無需說明理由。但無理由不等於無條件退貨;消費者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完好,但根據規定,消費者定制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鮮活易腐的,消費者在網上下載或拆封的,已交付的報刊等不能要求退貨。此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其他不適合退貨的商品,也不適合無理由退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以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的,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壹)消費者訂購的;
(2)新鮮易腐;
(三)消費者在線下載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4)報刊投遞。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其他不適宜退貨的商品,不屬於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貨之日起七日內退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口頭威脅勒索錢財的量刑標準是什麽?
口頭恐嚇、威脅勒索錢財涉嫌敲詐勒索,壹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以敲詐勒索罪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勒索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