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企業溝通協商:如果企業輕微欠繳社保費用,可以與企業溝通協商,了解欠繳情況的原因,協商制定還款計劃,逐步填補缺口;
2.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企業拒不履行義務或者拖延還款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要求企業履行社保繳納義務;
3.起訴企業:如果企業嚴重拖欠社保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可以委托律師起訴企業,要求企業履行社保繳納義務,賠償未繳納社保費用造成的損失。
社保繳費年限規定如下:
1,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本市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需男滿30年,女滿25年;
2.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組織,強制某壹群體將其部分收入作為社會保險稅,形成社會保險基金,被保險人可從中獲得固定收入和損失補償;
3、在同壹城市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5年,基本醫療保險費20年,退休時,即按繳費所在城市的標準計發;
4.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綜上所述,社會保障政策和程序在不同地區可能有所不同。建議遇到此類情況,及時咨詢當地社保中心和相關部門,了解具體解決辦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84條
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金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