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非常重視司法中的程序和文件形式,因此國家機關必須提交正式文件才能進行下壹步工作。比如逮捕犯罪嫌疑人後,他們要審判他,必須要有起訴意見,檢察院才能起訴。那麽,起草起訴意見書的主體是誰?
1.起草起訴意見書的主體是誰?
起訴意見書是偵查機關在案件偵查終結後,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或者我院公訴部門審查起訴時作出的壹種法律文書。
案件偵查終結後,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依法制作並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或我院公訴部門審查的書面文書。起訴意見書是法律申請寫作中常用的材料。
依法作出的起訴意見有罪刑法定與非罪刑法定之分,保護是罪犯受到法律追究的重要作用。
這份文書在司法實踐中經常使用,任何刑事案件從偵查終結開始都必須制作。壹般有壹種情況。對於同罪的案件,需要提起幾個犯罪嫌疑人公訴的,應當按照主犯、從犯、脅迫從犯的順序書寫文書,制作成文書。對於* * *犯罪中不需要起訴的犯罪嫌疑人,仍應寫明* * *犯罪的事實,並註明對未被起訴的犯罪嫌疑人的處理情況。
二、起訴意見書的寫作要點
1.第壹部分包括制作人、文件名稱、文件編號、嫌疑人基本信息和被指控的罪名、案件來源、偵察過程中各種法律程序的開始時間以及嫌疑人歸案的情況。
2.正文包括公安機關依法認定的犯罪事實、證明上述事實的證據、案件的有關情況和作出起訴意見的理由。
3.結尾應註明擬移送檢察院名稱或我院公訴部門制發文書日期,並加蓋公安局長和公安局公章或檢察院自偵部門公章。
4.附錄註明案卷移送情況、犯罪嫌疑人現所在地、隨案移送的物品、被告人是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起草起訴意見書的主體是公安機關。寫起訴意見書的目的是為了讓檢察院有充分的依據和理由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而公安機關負責調查案件的真實情況,收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證據,所以起訴意見書自然是由公安機關擬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