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婦女兒童委員會的職責是什麽?
1.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婦女政策的法律法規。
2.制定流浪婦女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推進社區法制教育,依法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4.加強社區婦女組織建設,認真聽取各級組織對婦聯工作的建議和要求,改進婦女工作。
5.認真接待和接受婦女來信來訪。
6.加強婦女思想教育,倡導“四自精神”。
7.完成街道婦聯工作,組織對社區婦聯的檢查考核。
8、普及家庭教育知識,開展創建“文明家庭”活動。
第三,企業如何保障女性在工作中的權益
1,男女同工同酬。婦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2、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
3.任何單位應當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的工作和勞動。
4.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受到特殊保護。
5.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降低女職工工資、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綜上所述,婦女兒童比較特殊,在社會中處於弱勢地位,加強對他們的保護非常重要。中國法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政府設立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具體負責本轄區的婦女兒童保護工作。如果女職工在工作中受到單位歧視,沒有得到應有的福利待遇,可以向婦聯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第三條規定,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參與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制定,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培養和推薦女性人才,促進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