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關於工人和雇主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以建立、變更和終止勞動者與雇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為目的;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包括以下步驟:
1.協商討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協商討論勞動合同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
2.勞動合同的準備:根據協商的結果,用人單位應準備壹份勞動合同,列出勞動合同的基本條款,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等。
3.閱讀和審查:勞動者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內容,如有疑義或不合理條款,應及時與用人單位討論修改;
4.簽訂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審核,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或蓋章,表示雙方達成壹致,勞動合同生效;
5.勞動合同備案:勞動合同簽訂後,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合同進行備案,即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提交勞動合同復印件進行備案。
綜上所述,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管理的壹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並保留勞動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備不時之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法適用於中國境內的用人單位、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文章
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