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欠條約定還款日期,對方拒絕還款的,可以提起訴訟,在還款期限屆滿次日起3年內追回欠款。從法律角度來說,不寫還款日期是缺乏形式要件的,只要他本人簽上借條或者借條的名字,就具有法律效力。不會影響當事人對欠款的需求,也可以隨時索要。所以借條沒有還款日期依然有效,不用擔心起訴對方拿不回欠款。但這裏要註意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不要錯過討債的最佳時機。借條未約定還款日期的,當事人有權在借條出具之日起二十年內起訴要求還款。但第壹次權利主張未能實現,第二次討債的法律追索權應在未能實現之日起2年內,否則時效後不受法律保護。如果發生超過訴訟時效的債務糾紛,借款人可以寫壹份還款計劃或者需求證明,這樣訴訟時效可以從新的協議訂立之日起重新計算,避免失去法律效力。當然要看對方是否願意配合,不願意的就失去了法律保護。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是不壹樣的。借條載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後兩年內。未指定償還日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債務發行之日起兩年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