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商解決。有些債務人並不是不願意還錢。如果是這種情況,他們可以協商解決,及時填寫欠條,督促其盡快還款。能協商的盡量協商解決,畢竟和平才是最重要的。
2.向法院提起訴訟。收集證據,微信轉賬記錄,聊天記錄,或者持有有效的借款憑證等。,並向債務人或借款地法院提起訴訟。
3.申請支付令。如果借款人打了借條,協議到期後對方多次拒不還錢,可以直接憑借條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4.申請強制執行。法律文書生效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財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情況。如果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將予以查封、扣押。債務人名下無可執行財產,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將被加入其個人信用報告,列入失信人名單,並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被司法拘留等處罰。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書中,應當載明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風險提示。
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有本規定第壹條規定情形之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有本規定第壹條規定情形之壹的,也可以依職權決定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載明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理由,有納入期限的,應當載明納入期限。該決定應由總統簽署,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決定書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律文書送達方式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