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訴訟時效分為普通訴訟時效和特殊訴訟時效。普通訴訟時效適用於壹般民事法律關系。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除非法律另有規定,也就是說,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起訴,法律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雖然他仍然享有並可以行使起訴權,但是他就失去了勝訴的權利,法院會以訴訟請求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駁回起訴。在收回應收賬款的過程中,如果不知道、不理解、不應用訴訟時效,就會失去時機,鑄成大錯。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應收賬款還款期限的,應收賬款自還款期限屆滿時起計算;應收賬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從應當主張的時間起計算。債權人向債務人追償欠款、債務人承諾履行還款義務或者債權人提起訴訟的,原訴訟時效期間無效,導致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