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錢三年以上怎麽辦?
可以起訴,但是否有訴訟時效從以下情況確定:
(壹)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屆滿後喪失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的權利。
(2)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不履行債務並出具無還款日的債務票據的,視為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債務票據的第二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3)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即沒有規定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但受最長保護期限20年的限制。
(4)對於不規範的民間借貸,借款人明確拒絕還款的(當然借款人會證明其已明確拒絕還款),自借款人明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於超過訴訟時效的民間借貸,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的,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
第二,延長訴訟時效的方式
《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因提起訴訟、壹方當事人請求或者約定履行義務,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鑒於此,我們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時采取以下10自助措施,中斷訴訟時效,化被動為主動,實現我們的權利。
1.要求債務人寫壹份還款計劃。與債務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或協議。這樣訴訟時效就可以從還款計劃到期的時候開始延長。
2.與債務人的和解。方便訴訟,可以延長訴訟時效,從和解之日起算。
3.起草與債務人談判解決債務的會議記錄。對於暫時不還債的單位來說,采取這種方式不僅傷害了和諧,主動還債,還會造成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4.讓債務人找擔保人。保證壹定期限內還款。逾期未償還的,由保證人償還,訴訟時效從償還期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
5.找第三方證明妳有要求債務人主張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
6.保留證據。如車票、住宿發票、信件、電報等。,證明已主張權利。
7.每次都要求債務人支付路費。已繳納的過路費從欠款中扣除,也可以延長債權人的訴訟時效。
8.提起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時,原訴訟時效中斷。
9.讓債務人同意履行。債務人承認債權、請求延期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均視為同意履行義務。要求債務人作出書面聲明,簽署協議清償債務或作出備忘錄。債務人不願意出具書面證據的,可以邀請無關的第三人或者有關單位見證,並保存債務人同意履行的電話記錄、錄音磁帶、信函、電報、電傳等。
10,通過非訴訟手段主張權利。
債務人無力承擔債務的,可以協商分期清償。但如果債務人有償還能力而拒絕償還,只能通過訴訟後強制對方償還來解決,具體要看實際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