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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不是犯罪嗎?

看情況吧。使用暴力、脅迫手段搶劫財物的,可以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搶劫罪。如果只是趁人不備,公然搶奪公私財物,則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的搶奪罪。情節輕微的,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分析

1.視情況可能構成搶劫罪或搶劫罪,也可能只受到行政處罰。

2.以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奪取他人財物的,可以構成搶劫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可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入室盜竊或者持械搶劫、搶劫公共交通工具、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等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3.如果只是出其不意地取公私財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構成搶劫罪,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可以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特別巨大的,最高可以判無期徒刑。如果妳帶著武器搶劫,妳可以被判搶劫罪。

4.情節不嚴重的,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劫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劫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兇器搶劫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械搶劫;(八)搶奪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災物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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