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金額比較大,2000元到5000元不等;
(2)數額巨大,3萬元至10萬元不等;
(3)數額特別巨大,30萬元至50萬元不等。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在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應當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情況,* * *在上述規定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實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二、敲詐勒索罪的特征是什麽?
敲詐勒索罪的特征:敲詐勒索是以威脅、恐嚇手段向被害人勒索錢財的犯罪表現形式,其主要情節如下:
1.行為人以將要實施的積極侵權行為恐嚇財產的所有者或持有人。比如威脅殺人,傷害,暴露隱私,破壞財產。可見,本罪只能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不能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
2.行為人威脅傷害的對象可以是財產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系的其他人。例如,財產所有人或持有人的親屬;
3.威脅可以有多種方式。比如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方式當著被害人的面表達,也可以通過電話、信件表達;可以由演員本人發送,也可以由第三方轉達;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4.受到威脅的侵害有很多種,有些可以當場實現,如殺人、傷人,有些不能當場實現,必須以後才能實現。需要註意的是,行為人威脅實施危害行為,並不意味著威脅時不會實施任何危害行為,比如威脅實施傷害行為,但威脅時實施了相對較輕的毆打行為;或威脅實施謀殺,但在發出威脅時實施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