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侵權的法律責任是什麽?
行政責任
對於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處以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也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就專利侵權的賠償金額進行調解。
(2)民事責任
1、停止侵權,是指專利侵權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立即停止正在進行的專利侵權行為。
2.賠償損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所獲得的利益確定;侵權人遭受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專利許可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3.消除影響。當侵權人的侵權行為對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人應當以適當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消除對專利產品的不利影響。
(3)刑事責任
按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二、專利侵權的類型有哪些?
1.直接侵權
1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侵犯其專利權。
這裏的“實施”和不同專利的含義是不同的。發明和實用新型產品專利是指為生產經營目的而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對於方法專利,是指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以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非以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不適用本欄目。對於外觀設計專利,實施是指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本“產品”僅指申請外觀設計時指定的產品。
2假冒專利
假冒專利是指在非專利技術產品上或者廣告中標明專利權人的專利標記或者專利號,使公眾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產品的行為。
2.間接侵權
我國專利法規定的專利侵權是直接專利侵權。此外,還有壹種間接專利侵權,簡稱“間接侵權”。
間接侵權是指行為人主動引誘或者慫恿他人實施直接專利侵權的行為。具體來說,行為人的行為本身可能不構成對他人專利權的侵犯,但其行為誘導或者促使他人直接侵犯專利權。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本身是對他人專利權的直接侵犯,無論是誘導、鼓勵還是促使第三人實施專利侵權行為,行為人都是直接的專利侵權行為。
在司法實踐中,對專利侵權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應當嚴格以實際違法事實為依據,特別是對於壹方存在嚴重侵權行為或者已經對當事人造成嚴重違法責任的,需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