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戶外廣告:指以招牌、燈箱、霓虹燈等形式設置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或者其他社會團體的名稱(含標識)。,註冊地址登記在本單位,使用自有或租賃的建築物、構築物。
商業性戶外廣告:是指在城市道路、公路、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地面部分、河湖管理區、廣場、建築物、構築物上,以燈箱、霓虹燈、電子顯示裝置、展板等為載體,在車輛上發布的商業廣告。
申請戶外廣告的條件:
申請自設戶外廣告:應具有合法主體資格;取得相關部門的設立批準文件。
申請商業戶外廣告:應該是合法的廣告公司;取得相關部門的設立批準文件。
註冊管轄區:
申請自行設計戶外廣告到當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登記;
申請經營性戶外廣告,在廣告載體所在地工商分局登記。
接受審計的時限:
申請戶外廣告登記,文件、證件齊全的,工商分局應當在受理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準予或者不準予行政許可的手續。
申請發布戶外廣告的程序:
第壹步:領取表格:申請自行設計戶外廣告,需攜帶所在單位營業執照或所在機構法人證書等有效證件,到所在單位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領取《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
申請經營戶外廣告,需要攜帶廣告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原件)到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領取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
第二步:需提交的文件和證件:
申請自行設計戶外廣告:
1,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
2、戶外廣告批準文件;
3.有效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
註意:
(壹)自行設計的戶外廣告內容中,非特許人設立的特許連鎖企業可以含有特許人的商標和特許經營內容,應當與申請企業的註冊名稱壹並使用。
(二)申請上述自行設計的戶外廣告,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雙方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
2.合法有效的商標許可協議。
申請經營性戶外廣告:
1,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
2、戶外廣告批準文件;
3.營業執照的有效復印件;
4.廣告發布合同;
5.戶外廣告用地協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明文件。
第三步:受理:接待人員審核上述文件、證件後,出具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決定書。
第四步:取得戶外廣告登記:申請人攜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的決定,按照行政許可申請發出的日期,取得戶外廣告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