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劉與其合謀搶劫,並準備了作案工具,著手尋找作案目標。但由於意誌以外的原因,未能實施具體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預備)。考慮到他作案時是未成年人,檢察機關沒有逮捕他,因為沒有必要。北京壹少年為了網上搶錢,砍死奶奶,重傷爺爺。
17歲的小男孩肖鑫(化名),為了從網上搶錢,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後來,肖鑫自首了。
兩年前,肖鑫開始沈迷於網絡,他的學習成績突然下降。初中沒畢業就退學了。
擔心兒子整天沈迷於網吧,肖鑫的母親讓他在家照看臺球桌。肖鑫把看臺球桌賺的錢拿到網上。後來,家裏不再提供上網費用,肖鑫想到了偷竊。今年6月初,肖鑫從父親那裏偷了2000多元,並在網吧呆了壹個星期。父親的打罵對肖鑫沒有影響。才過了幾天,上網的欲望就像蟲子壹樣啃噬著他的心。這時,月初爸爸對奶奶說的話浮現了出來。“爸爸說爺爺有四千多塊錢。當時我也沒太在意。後來,我想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去了爺爺家。晚上看到爺爺奶奶已經睡了,就去翻了。但我怕吵醒奶奶,就想用菜刀砍奶奶,把它翻過來。”
奶奶在睡夢中倒在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絕望的肖鑫再次將菜刀砍向他。爺爺受傷後從家裏逃了出來。肖鑫翻遍了所有的東西都沒有找到那4000元,但只在奶奶的口袋裏找到了兩元錢。事後,肖鑫的爺爺說,這是奶奶給孫子準備的壓歲錢。肖鑫藏在村口的壹個洞裏,手裏拿著兩元錢。想了想,我去自首了。
肖鑫告訴記者,從小到大奶奶最愛他,吃什麽好吃的都記得他。在看守所裏,他最懷念的是墳墓下的奶奶。“我拿到錢後只想著去網吧,根本沒考慮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選壹個,我肯定選奶奶。”說到這裏,他淚流滿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