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或民間組織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特別是在農村地區。
法律援助工作堅持中國* * *產黨的領導,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國家保障與社會參與相結合。
那麽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麽呢?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如下:
1.申請事項屬於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需要通過訴訟或者仲裁程序解決的案件應當已經立案)。
2、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確實需要獲得法律援助。
3、因經濟困難,無力或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
4、戶籍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因此,法律援助是我國政府制定的壹項法律保障制度。當我們遇到法律問題,因經濟困難請不起律師時,可以向當地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妳明白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壹條當事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社會救助的;(三)請求撫恤金的;(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五)請求確認勞動關系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六)請求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七)因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和醫療事故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請求;(八)請求賠償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九)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申請法律援助的,不受經濟困難條件的限制: (壹)英雄烈士近親屬保護英雄烈士人身權益;(二)因見義勇為行為主張相關民事權益的;(三)再審改判無罪請求國家賠償的;(四)虐待、遺棄或者家庭暴力受害人主張相關權益的;(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五條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指導和監督全國法律援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