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按其規範行事,不分善惡,只看是否違反”的說法是錯誤的。法律區分善惡。
依次回答妳的問題:
1,為什麽要以法律為準繩?
為了有壹個正常的秩序,統治階級能夠有序地統治社會,現代社會需要壹個人人都必須遵守的秩序。這種秩序現在被稱為“法律”
2.法律是絕對正確的嗎?
例如,法律不是絕對正確的。我國禁止壹夫多妻制,這是違法的,甚至會受到刑法的懲罰。但是印度承認壹夫多妻制。這說明有些方面沒有對錯,和傳統習俗有關。
3.法律是人寫的,不是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既然他只能代表壹方,為什麽要保護那些遵守規則的人?善壹定值得保存,惡壹定值得消滅?
1)法律是人寫的,不是壹個人寫的。壹批人根據社會習俗和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發展的需要制定了法律。不同國家的法律不壹樣,當然是因為理解和立場不同。
2)沒有所謂的保護遵守規則的人。法律對守法的人給予肯定的評價,就是守法的人有自由,法律不幹涉他的生活。但是對於不服從的人,法律會對他做出負面評價,也就是依法懲處,最重要的是剝奪他的生命。
遵守法律就是妳所謂的“遵守規則”,“保護”是法律對守法者的評價,是法律強制力的體現。
3)為了保證每個人都能安全的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不會因為自身的條件而遭遇任何故意的人為危險,我們應該對守法的人給予積極的評價。妳所說的邪惡必須受到懲罰。
4.原始社會的發展沒有法律。優勝劣汰,自由競爭不好嗎?
不,法律壹開始是不存在的,後來有了,說明法律的出現是必然規律。如妳所說,壹切都是優勝劣汰,符合自然規律,所以現在出現的規律也有其自然規律和社會背景。
自由競爭?如果沒有法律,生命危在旦夕,如何競爭?網友不能這麽安全的生活,在網上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