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博士簡介:
法學博士是高等教育體系中的博士學位,屬於終級學位。各國法學博士授予的對象和類別不同。在美國等國家,法學博士(簡稱法學博士)是授予完成博士培養並對法學做出原創性貢獻的人的最高研究型學位。
學位認證:
博士學位是標誌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職稱。在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中,博士學位是最高級別。
中國的博士學位是由國務院授予的大學和科研機構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者具有與研究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達到規定的學術水平,可以授予博士學位。
教育系統:
壹般法學博士學習期限至少為三年,必須包括完成壹定數量的指定課程並通過博士資格考試。學生必須寫博士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經學院認可後,方可授予學院系統法學博士學位。
法律課程體系:
1,課程
理論教學課程:思想政治理論課各專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思想政治理論課課程計劃。通識課程:根據法學專業的特點和社會的實際需要,設置壹定數量的通識課程學分。通識教育課程應涵蓋外語、體育和計算機課程,並在人文科學、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方面保持平衡。
2.試教
實驗、實訓和專業實踐:法學專業應根據專業教學的實際需要,利用模擬審判、法律診所、專業實驗室、實訓基地、校外實習基地等,自主開設實驗實訓課程,組織專業實踐,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實驗性、實踐性和專業實踐性課程應制定教學大綱,並明確教學目的和基本要求。
社會實踐:根據法學專業的實際需要,組織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讓學生了解社會生活,培養社會責任感,增強社會活動能力。社會實踐時間不得少於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