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謠言和散布謠言是有區別的。造謠是指制造謠言的行為,造謠是指傳播謠言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兩人都將構成刑事犯罪。
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壹)同壹誹謗性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因誹謗受到行政處罰兩年內,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壹)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二)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的;
(三)引發民族、宗教沖突的;
(四)誹謗多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七)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其他情形。謠言和流言是有區別的。謠言指的是可能性但不確定性,謠言指的是虛假的確定性。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擲假爆炸、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威脅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散布謠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291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故意而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