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輕微的,可處以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3.行為人必須有引起火災的行為,如吸煙睡覺、手機充電不小心、做飯時沒有照看好火堆等;
4、在林區焚燒或燒柴做飯、取暖不註意防火,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火災罪。
放火罪的法律規定:
1.放火罪的構成要件:放火罪是指故意用火焚燒公共財物和他人財物,情節嚴重;
2.放火罪的法定刑: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放火罪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放火罪的立案標準:壹般以放火罪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立案標準,不同地區可能有所不同;
4.放火罪的量刑因素:法院在量刑時會考慮犯罪動機、手段、後果以及犯罪人的悔罪表現;
5.放火罪的法律適用:適用於放火罪的相關法律條文主要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
綜上所述,對於輕微的放火行為,可以根據其嚴重程度和後果采取不同的處罰措施:因過失引起火災,但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可以給予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罰款;行為人的具體行為,比如抽煙睡覺,需要明確。如果在森林中的不當行為造成重大損失,可能構成失火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1、教唆或者強迫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2.疏忽引起的火災;3、火災發生後停止報警,或者負責報告的人員未及時報警的;4、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5.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6.擅自拆封或者使用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或者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