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法律責任。
2.婚前,男女雙方並未形成夫妻關系。婚前壹方與他人發生性關系,不屬於外遇,不承擔法律責任。
3.如果壹方婚後出軌,違反了忠實義務,就要承擔壹定的責任。
二、婚內出軌如何取證
1,保存電子證據
對於夫妻壹方與外遇對象之間的手機短信、電子郵件、聊天記錄、微信聊天記錄等內容,可以用來收集此類證據。拿到手機後,可以委托公安部門固定方式處理此類證據。如果條件不允許,妳就自己想辦法救吧。手機短信可以和妳的手機壹起用數碼相機拍攝,電腦和網絡資料可以全屏截取保存。
2、保存書面證據
(1)夫妻壹方在婚外情突然曝光初期,因感情迫切或表示悔悟而寫的“告白”、“告白”、“保證書”、“協議書”等形式的書面材料;
(二)婚姻壹方嫖娼、非法同居案件警方介入的記錄材料;
(三)用人單位發現婚姻壹方嫖娼事件和婚外情行為時可以獲得的處理決定文件和資料;
(四)知情人或者證人撰寫的有關婚外情或者非法同居的書面材料。
3.收集視聽證據
(1)關於婚外情談判的記錄信息主要由當事人自己收集;
(2)委托第三方的調查公司,私家偵探,收集出軌方以及第三方在公共場所結對、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為的視頻、照片,更安全可靠,具有獨立的證據效力。
4.收集現場證據
收集捉奸在床的現場證據,最好是拍攝視頻,更能說明問題。這種證據很難收集,也容易引起激烈的現實沖突;需要註意的是,對於這類證據的收集方法,司法領域存在較大爭議;被告因涉嫌侵犯第三方個人隱私而告上法庭是有風險和先例的。所以妳在收集這類證據之前可以先咨詢壹下專業的律師,因為律師會以他的專業知識和辦案經驗告訴妳如何合法有效的去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 *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