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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合同生效的要求如下: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合同是當事人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自覺追求特定法律後果的行為,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利益和損失。因此,當事人必須能夠認識和辨認自己的行為,能夠判斷自己行為的法律後果,即必須具備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就是真理。意思表示的真實是合同效力的壹個重要組成部分,這意味著意識形態者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地反映其內心意思。合同是意誌壹致的產物,是當事人之間的壹種協議。此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決於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3、不違背法律和社會利益。合法性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也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必要條件。合同的法律效力在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規定。顯然,壹個非法的合同是無法受到法律保護的,也無法產生當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力。同時,合同既要符合法律,又不能在內容上違背公眾利益;

4.形式合法。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但當事人不采用書面形式,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合同的書面形式更多的是作為證明合同存在的證據出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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