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律師助理的條件
1,法學院校(系)畢業生、中等法律學校畢業生見習滿壹年,考核合格。
兩個或四個律師(其中壹個)
1,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取得律師資格,考試合格;
2.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證書,取得律師資格,並經考試合格;
3.大學法學畢業生經過壹年試用期,取得律師資格並考核合格;
4.大學法學畢業生擔任律師助理兩年以上,取得律師資格並經考試合格。
三級、三級律師資格(含其中壹項)
1,取得法學博士學位,取得律師資格,考試合格;
2、取得法學碩士學位,擔任四級律師兩年以上,並通過職稱外語考試;
3.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畢業證書,從事律師工作四年以上,擔任律師職務兩年以上,並通過職稱外語考試;
4、本科學歷,擔任四級律師四年以上,並通過職稱外語考試;
5.法學專科畢業,有十年工作經驗,擔任四級律師四年以上,並通過職稱外語考試;
6.法律中專畢業,有十五年工作經驗,擔任四級律師四年以上,並通過職稱外語考試。
四個,兩個律師(其中壹個)
1,獲得法學博士學位,擔任三級律師兩年以上,通過職稱外語考試;
2.高等學校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擔任三級律師職務五年以上,並通過職稱外語考試;
3.法學專科畢業,有二十年工作經驗,擔任三級律師五年以上,並通過職稱外語考試;
4.法律中專畢業,工作經驗二十五年以上,擔任三級律師五年以上,通過職稱外語考試。
五、律師的條件
1,擔任二級律師五年以上,通過職稱外語考試;
2.法學專科畢業,有二十年工作經驗,擔任二級律師五年以上,並通過職稱外語考試;
3、法律中專畢業,工作年限二十五年,擔任二級律師五年以上,並通過職稱外語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