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動仲裁是解決公司與員工之間勞動爭議的法律途徑。法院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核對債務人姓名。法院有權凍結和劃撥被申請人的存款和收入,查封、扣押、拍賣或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如果名下沒有可執行財產,拒不履行生效判決,信用報告中會有逾期還款的負面信息記錄,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還會受到司法羈押的處罰。在仲裁案件中,如不配合,仲裁庭可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因為勞動爭議到勞動局後,企業必須委托有相關法律專業知識的員工或律師處理,所以這需要法律費用。如果企業在相關勞動爭議中存在過錯,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勞動監察大隊在勞動爭議中發現企業有不當行為,可以對企業進行相關罰款。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處罰有三種。壹種是糾錯,比如給企業發工資。二是企業拒絕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處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配合工商局吊銷企業的營業執照。第三,政府部門對企業負責人的處罰壹般是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條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勞動者不能提供由用人單位控制和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的,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