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規定:
高層建築間距不小於20米,多層建築間距不小於6米。高層指高於24米的建築,多層指高於10米低於24米的建築。
建築間距可按建築高度:建築間距= 1: 1.2的比值計算。根據國家規定(設計規範),冬季至日日照時間不小於1小時(住宅底窗)。距離為建築物室外露臺至建築物屋檐的高度/tan(a)a——冬季至日中午的太陽高度角。其他相關:房子的采光情況是每個業主都非常關心的問題。當他家周圍出現新的建築時,大家都會考慮他的采光是否受到了侵害。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當事人應當正確處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本著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給相鄰當事人造成阻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這壹規定為采光權受到侵害的業主獲得賠償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據。但是否真的侵犯了光照權,還要看具體的實際情況。首先,光照權是壹項有條件、有限制的權利,無法通過專業測量準確確定。由於我國土地資源短缺,城市住房密集,現在房屋都有不同程度的遮陽,不能因為遮陽就認為我們的采光權受到了侵犯。而且由於地理位置不同,南北方的日照條件和生活習慣差異很大。關於如何處理建築采光問題,根據《民法通則》的基本法律原則,只能通過各地根據自身特點制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來規定。
我建議妳通過以下幾點來處理:
1,查看妳家樓前的建築是否合法齊全(規劃、土地、工作證)。如果齊全,可以向人大舉報,要求賠償。不完整的可能很小,如果不完整,可以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規劃部門反映。
2.通過媒體提出自己的要求。
3.投訴電話315。
4.請咨詢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
5.民法規定,不動產相鄰當事人應當按照方便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