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就目前市場上常見的銀行貸款、股權融資、IPO融資、風險投資基金、房地產信托融資等五種融資方式的法律風險規避進行簡要說明,供大家參考。
1,銀行貸款
銀行信貸仍然是中國房地產業的主要資金來源。銀行最大的優勢在於方便,成本相對較低,財務杠桿大,對開發商有著致命的誘惑。而且它們的償債壓力大等缺點可以通過調整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的債務結構來避免。同時,房地產信貸業務被普遍視為銀行的優質資產。據不完全統計,2009年有17家房企與國內銀行簽訂授信協議,授信總額近4000億元。這個數字幾乎相當於60多家中國房企在中國的直接融資額。2009年1-10月,房地產企業從銀行獲得的開發貸款為9119億元,同比增長53.0%。房地產開發資金嚴重依賴銀行,很少有企業充分利用其他融資渠道,或者以從銀行獲得貸款為主要方式。與其他融資方式相比,銀行貸款風險較小,但在企業資質和發展程度方面有較高的門檻,才能獲得充足的銀行貸款。同時,壹旦國家政策收緊,信貸政策微調,無疑會加大貸款難度,導致房地產企業資金鏈緊張。同時,企業在銀行信貸中提供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擔保人也存在諸多法律風險。
2.產權籌資
2002年以前,國家嚴格控制房地產企業融資和發行公司債券。截至2005年底,中國僅有80家上市房地產公司。以華僑城(亞洲)為例,目前已經宣布計劃參股三家房地產公司。華僑城通過香港走曲線融資路線,取得了不錯的成績。分期股權融資有更直接、更純粹的融資目的。由於階段性股權融資周期短,只要時機合適,不會增加資產負債率;長期來看,不會實質性動搖原有股東的地位和利益。房地產企業願意選擇這種方式,不僅要在操作中註意與“非法集資”的邊界,還要看政府的政策和制度建設能否跟上。(詳情請點擊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