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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買賣合同加蓋業務專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買賣合同加蓋業務專用章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簽合同的時候,最好加蓋公司的專用章。這樣以後如果雙方有相關法律糾紛,就不會有誤會了。壹般來說,當事人在合同上加蓋業務專用章是有效的,當然除非業務專用章是私刻,對方不認可。

法律分析

去工商局查詢公司蓋章的記錄,以證明蓋章是否合法有效,進而證明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業務專用章不備案,對方不認可。如果合同上有對方的工作人員作為簽字代表,也可以認定合同有效。在購銷合同履行過程中,也可以通過發票、收據證明對方已經收到貨物,通過履行證明合同有效。公章代表單位,在所有印章中效力最高,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在當前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它是判斷壹項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有效的重要標準。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公章可以用來代表法人的意誌,簽署合同等具有較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公章可用於所有以公司名義出具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書或其他公司資料。合同章是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的。可以在簽約範圍內代表單位,單位要承擔由此引起的權利和義務。可以用公章代替合同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百八十條之壹在按照國家規定應當證明身份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條之二盜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代替他人取得高等學校招生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和就業安置資格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或者教唆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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