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可以自行委托司法鑒定機構,也可以通過法院委托。律師只是受當事人委托辦理傷殘鑒定手續。
參照傷殘鑒定辦理手續:
壹、需攜帶的證件:本人身份證、x光片、病歷、工傷保險基金、治療病歷;委托需要委托書。
2.具體程序:向法院或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經批準後,申請人持授權委托書攜帶醫院的診斷證明、出院證明及相關檢查報告等相關材料到審批機關指定的醫學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法醫應當在鑒定材料齊全後20日內作出傷殘鑒定。
擴展數據:
傷殘鑒定有兩種,壹種是司法鑒定。壹種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傷殘等級鑒定,分別針對不同的科室。
司法鑒定主要針對公安或法院審判。帶上相關病歷,有錢就可以辦。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等級鑒定主要是針對工傷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對工傷賠償做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去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的前提是得到工傷認定決定。法律規定如下:
第六十六條無營業執照或者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依法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單位對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給予壹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或者死亡的,單位應當對童工或者童工的近親屬給予壹次性補償,補償標準不得低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
有工傷決定的,傷殘等級鑒定應提供以下材料:
1,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
2、因工傷殘等級鑒定表中,照片欄需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並附壹張單獨照片;
3.傷情材料原件(復印件需醫院公章確認),包括:入院急診病歷、住院病歷、書面檢查報告、出院證明、出院小結、病歷、疾病診斷證明;
4.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三份;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殘疾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