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根據語言組分解句子:
1、與必然或可能被其入侵的事物相比
作為插入語,是為了進壹步解釋和定義前面的“行為者”
與那些不可避免或可能受到法案(案)侵害(影響)的人相比
2.刪除上面的括號,留下:
行為者的行為所服務的利益可能具有這樣的價值,以致於他不應該受到懲罰,而且應該通過對反抗者施加責任來阻止反抗。
中間的逗號把句子分成兩部分,有兩種意思。下面分別解釋壹下。
3、前半句:
行為人的行為所服務的利益可能具有這樣的價值,以至於他不應該受到懲罰
“由他的行為所服務”是演員的屬性;
“他不應該受到懲罰”是價值的屬性。
它的支柱是:
演員的興趣可能是這樣的
代理人的利益是(獲得)的價值...
“由他行為送達”可以翻譯為:(代理人)誰代表票據(案)。
“認為他不應該被懲罰”可以翻譯為:(值)認為不應該被懲罰
綜合起來看,前半句是:
代表票據(案)的代理人的好處是他可以不受票據(案)的懲罰。
代理人的利益是不受他所代表的票據(案件)的負擔。
4、後半句:
應該通過對抵制者施加責任來阻止這種抵制。
“阻力應該被發現”可以翻譯為:阻力(或阻礙)應該被阻止...
“把責任強加給反抗的人”可以翻譯為:把責任強加給反抗的人。
懲罰那些妨礙司法公正的人。
另外,這後半句是前半句的並列(見:和),所以前面同樣的部分其實省略了。
(行為人的行為所服務的利益可能是)並且應該通過將責任強加給反抗者來阻止這種反抗。
然後,完整的後半句應該翻譯成:
代表法案(案)的代理人的利益是能夠通過懲罰妨礙司法公正的人來消除妨礙。
綜上所述,整句可以翻譯成(意譯)
與不可避免或可能受到票據(案)影響的人不同,代表票據(案)的代理人的利益不受票據(案)的負擔,(代理工作中的)妨礙可以通過懲罰妨礙司法公正的人來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