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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同祖的學術生涯

1936畢業於燕京大學社會學系。抗戰爆發不久,瞿同祖為避亂南下,應吳文藻、費孝通之邀,赴雲南大學任教,並兼任西南聯大講師。65438-0939年,瞿同祖在昆明雲南大學任教,在國立西南聯合大學任教,歷任講師、副教授、教授。

在此期間,他寫了他壹生中最重要的壹本書《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當時的寫作條件極其艱苦。為了躲避空襲,瞿同祖和費孝通住在雲南呈貢縣的農家。他們每周騎車去火車站,然後坐火車去市裏上課,下課後再坐火車,騎車回去。

1945後,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和哈佛大學擔任研究員,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擔任副教授。1965回國。歷任湖南文史館館員、湖南省政協文史研究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著有《中國封建社會》、《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清代地方政府》、《漢代社會》等。

1947《中國法學與中國社會》由商務印書館出版。1961年以《傳統中國的法律與社會》為名在巴黎和海牙以英文出版,贏得了國際聲譽。後者被認為是研究中國法律的最好的西文著作。這本書還在訂購單上的時候,著名經濟學家哈耶克就提前預定了。這位20世紀的偉大思想家不停地問他的中國學生林毓生這本書到了沒有,以及他對這本書的看法。

1945年春,經費孝通聯系,卡爾·奧古斯特·維特福格爾邀請,瞿同祖帶著趙增久及其子女抵達美國紐約,先後任哥倫比亞大學中國史研究室研究員、哈佛大學東亞研究中心研究員。瞿同祖的研究越來越好。美國《亞洲研究雜誌》稱贊他的新作《清代地方政府》,“為我們提供了迄今為止中國地方行政運作最完整的圖解。”

1944應德裔美國社會歷史學家維特福的邀請,成為哥倫比亞大學中國史研究室的研究員。1947商務印書館出版《中國法學與中國社會》。1955應費正清之邀,赴美國哈佛大學任研究員,繼續在東亞研究中心研究中國歷史,並與該中心成員楊連生教授、哈佛大學法學院亞瑟·馮·梅倫教授開設“中國法”課程。1961《傳統中國的法律與社會》英文版(瞿同祖先生在哥倫比亞大學的業余時間將這本書翻譯成英文,並利用哥倫比亞大學圖書館豐富的藏書,彌補了當初在昆明寫這本書時缺少這方面資料而造成的遺憾,撰寫了《傳統中國的法律與社會》英文版),由巴黎和海牙木東書店出版。1962英文《清代地方政府》,哈佛大學出版社出版。1962瞿先生應好友威廉·霍蘭德之邀,赴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任亞洲研究系副教授,講授中國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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