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黨的領導: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確保建設法治中國的正確方向。
2.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始終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要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壹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3.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要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融合,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4.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制度保障。要不斷完善法律規範、法治實施、法治監督、法治保障,形成完整的法治體系。
5.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基本方略,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依法治國、推進依法行政、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要求,不斷在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上取得新的成績。
依法治國的特點:
1.維護社會穩定:依法治國可以確保社會秩序的穩定,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減少社會沖突和矛盾的發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2.保障公民權益:依法治國實現了法律上的平等,使每個公民都享有法律保障的權益,保障了公民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3.維護正義和公平:依法治國可以建立公正的法律制度和司法機構,保障公民在司法過程中的平等和公平,防止腐敗和濫用權力。
4.促進經濟發展:依法治國可以提供穩定、公正、透明的法律環境,鼓勵經濟活動中的自由和競爭,保護合法產權,增強企業和個人的安全感,促進經濟繁榮發展。
5.建設法治社會:依法治國使法律成為社會關系的基本規範,倡導尊法守法的社會氛圍,促進良好法治文化和理念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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