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紀,英國君主專制政權與梵蒂岡爭奪英國教會至高無上的主權和經濟利益的鬥爭愈演愈烈。資產階級和新貴族也覬覦教會占有的大量土地和財產,由於教皇遲遲不批準亨利八世的離婚請求,這些矛盾演變為公開對抗。從1529開始,亨利八世操縱議會進行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先後通過法令禁止向教廷進貢,取消其最高司法權和其他特權。1534最高法令正式宣布國王為英格蘭教會的最高元首,建立了脫離教廷的英格蘭教會。但基本上遵循舊的教義、禮儀和主教制度。在英格蘭的愛德華六世,國教的教義和儀式逐漸接近新教。1553瑪麗女王登基,壹度恢復天主教。伊麗莎白壹世於1558年登基,重新建立英格蘭教會,規定官方教義和禮儀,鎮壓不服從英格蘭教會的天主教徒和清教徒。
因為英國聖公會裏有很多天主教殘余。65438+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教會中壹些虔誠的信徒要求清除國家教會中的天主教殘余。他們的意見被稱為“清教主義”,他們被稱為清教徒。在教義上主要受加爾文主義影響。清教主義的先驅產生於瑪麗壹世統治的後期,他們被流放在歐洲大陸英國的新教群體中。清教主義興起於伊麗莎白壹世時期。清教徒內部形成了長老會和無黨派人士。
16年末,清教運動被鎮壓,轉入低潮,但在斯圖亞特王朝時期又重新崛起。清教徒不僅在宗教會議和教會活動中批判主教政府,而且在議會內外積極開展反對君主專制的宣傳鼓動,為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做了充分的思想和輿論準備。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領導者都是清教徒。從1640到1648,長老會壹度控制政權,竭力向國王妥協。1649中華民國成立後,以o .克倫威爾為首的獨立派奪取政權,轉而鎮壓平權派和掘金派的激進運動。17世紀下半葉,清教主義已經分裂成許多教派,作為壹個政治團體,清教主義基本上已經不存在了。1688光榮革命後,議會通過了《寬容法》,允許不信仰國教的新教徒建立自己的教堂。但對清教徒擔任公職仍有壹些限制,政權對清教徒完全開放,直到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