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訴訟標的是指當事人發生糾紛,請求法院作出判決的民事實體法律關系。
第二,請求權是指原告請求法院根據訴訟標的作出具體判決的權利。
訴訟的分類包括三種類型:確認訴訟、給付訴訟和成立訴訟。
1)確認之訴是指被告與被告之間是否存在民事法律關系,確認之訴分為積極確認和消極確認。所謂肯定確認訴訟,要求法院確認法律關系的存在或效力;消極確認的訴訟,需要法院確認法律關系不存在或者無效。(2)給付之訴是指要求責令被告履行義務,既包括給付財物,也包括給付行為。(3)形成之訴要求法院變更或消除已有的民事法律關系,也稱為變更之訴。
1.形成之訴又稱變更之訴,是指壹方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消滅與另壹方當事人已存在的民事法律關系的訴訟。
比如解除收養關系的訴訟,解除買賣合同的訴訟等等。
2.格式塔源於羅馬法,是早期學者直譯的結果。按照中文的字面意思,換的西裝更符合意願。
在法律上,這種情況並不少見。比如,法律淵源指的是法律的表述,這個定義其實是不準確的,令人費解。
但由於學者的權威,代代相傳。
3.形成之訴實際上是為了改變壹個之前確認的法律關系。
確認之訴是法院直接確認法律關系的存在。
雖然從法律上來說,他們的權利來源不同,但從邏輯上來說,轉化實際上意味著確認壹種新的關系,所以確認之訴實際上包括了形成之訴。
作為壹個法律概念,實際上很多學者都主張廢除成立之訴的概念,直接將其納入確認之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懲罰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第十壹條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民事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