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航空旅客飛行安全規則》第4條對這些規則中使用的壹些術語定義如下:
在飛行中,是指飛機裝載完畢,關閉艙外所有艙門,直至打開任壹艙門卸載的時間。航空器被迫著陸時,在主管機關接管對該航空器及其人員和財產的責任之前,應視為仍在飛行。
空勤人員,是指飛行過程中在航空器上執行任務的航空人員,包括機長和其他空勤人員。
擾亂行為是指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行為準則或者機組人員的指令,從而擾亂航空器上良好的秩序和紀律的行為。
非法幹擾行為是指危害民用航空和航空運輸安全的行為或未遂行為,即:
⑴非法劫持飛行中的飛機;
⑵在地面非法劫持飛機;
(三)在航空器上或者機場劫持人質;
(四)強行闖入航空器、機場或者航空設施;
(5)為犯罪目的將武器或危險裝置或材料帶入飛機或機場;
(六)在飛行中或者地面的航空器、機場或者民用航空設施內,散布危害旅客、機組人員、地面人員或者公眾安全的虛假信息的。
值勤期間是指航空安全員在接受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安排的飛行任務後,為完成任務在指定地點簽到時起(不包括從住所或居所到報告地點的地面時間)至任務取消時止的連續時間段。在壹個值勤期內,航空安全員可以在具備睡眠條件的場所休息的,休息時間可以不計入該值勤期的值勤時間。
休整期是指航空安全員從到達駐地到離開駐地執行下壹次任務的連續時間。在此期間,公共航空運輸企業不得給航空安全員安排任何工作和給予任何幹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