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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法網個人信息查詢

人民法律網個人信息查詢步驟如下:

1.在互聯網搜索引擎中輸入關鍵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找並進入其官網;

2.在網站首頁點擊“失信被執行”按鈕,進入查詢頁面;

3.在查詢界面輸入被執行人姓名、證件號碼等必要信息,點擊“查詢”按鈕;

4.查詢結果顯示在頁面底部,找到相關執行信息列表;

5.點擊列表中的“查看”按鈕,可以查看被執行人的詳細執行信息。

人法網的使用場景:

1,案件信息查詢:用戶可通過人法網查詢相關案件進展信息,了解案件審理階段和公開裁判文書;

2.查詢失信被執行人:為被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個人或企業提供查詢服務,讓用戶了解相關主體的信用狀況;

3.執行信息查詢:允許用戶查看法院執行案件的相關信息,包括執行案件的基本情況和進展情況;

4.裁判文書查詢:用戶可以搜索、查閱法院公布的裁判文書,獲取案件的詳細裁判內容;

5.法院公告查詢:提供法院發布的各類公告信息,包括開庭公告、送達公告等。,方便用戶及時獲取與法律程序有關的通知信息。

6.審判過程查詢:用戶可以查詢案件的審判過程,包括案件的立案、審判、判決等信息。

綜上所述,用戶可以通過在搜索引擎中輸入關鍵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進入官網,點擊“失信被執行人”進入查詢頁面,輸入必要信息後點擊查詢,即可在結果列表中查看並獲取被執行人的詳細個人執行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236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檢查通信時,除因國家安全或者偵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53條之壹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為他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

“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結合其他信息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類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通信聯系方式、住址、賬戶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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