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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什麽需要法律指導?

答案很簡單:停止人類之間的沖突。

人類的沖突是不可避免和普遍的。所有的人,只要參與到社會生活中,必然會與他人發生各種或大或小的沖突。

這種沖突的根源在於:

第壹,人類欲望的無限性。當壹種需求被滿足時,人就會有新的需求,這種需求是無止境的,直到死亡。更可怕的是,人的欲望會膨脹,壹個饑餓的人想要的可能只是壹個饅頭。壹旦沒有了饑餓的擔憂,他所想的可能就是各種美味的食物和肥沃的土地,當他所有的欲望都得到滿足時,遊手好閑的人就會尋求新的刺激。人的欲望是無止境的。

第二,人類欲望的相似性。人不僅有無窮無盡的需求,而且大部分都是相同或相似的。例如,幾乎每個人都追求美味的食物,漂亮的衣服和豪華的住所...人有不同的需求,就能各取所需,沒有幹擾和沖突。但是人的需求,尤其是最基本的物質需求是壹樣的。

第三,資源的限制。不管我們願不願意承認,在給定的空間裏,自然資源是有限的,比如糧食、水、石油、煤炭、鋼鐵、樹木甚至土地。與人類日益增長的欲望相比,自然資源的分配顯得捉襟見肘。歸根結底,歷史上所有的戰爭都是因為對資源的爭奪而引起的。壹個群體之所以有高低之分,也是對資源的爭奪。如果資源取之不盡,誰願意和別人鬥,誰願意卑躬屈膝?

第四,同居的必然性。人是群居動物,社交生活是必須的。人若能獨活,如老子所言“小國寡民”,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那麽,發生沖突的可能性就會大大降低。但在歷史上,除了少數哲學家可以短期隱居外,其他人還是要與人交往,彼此形成復雜的社會網絡,生活在同壹地區。在今天的“地球村”,更不可能不與人交往。

第五,人的地位平等。第壹,人在自己的階級中地位平等。大家地位壹樣,權利壹樣,不存在誰服從誰的問題。第二,雖然人的地位在不同階層之間差別很大,但沒有人或群體可以永遠留在上層。看到他高樓拔地而起,看到他招待客人,看到他的大樓倒塌,流動是歷史的常態,短暫的不平等很快被歷史的車輪碾壓。如果壹群超人可以壹直高高在上,看不起人類,那麽他們的下場必然是隕落。沒有人會在和平中生活很久,即使是上帝。平等的地位使人們不服從任何人。

六、人類智慧或理性的局限性。人類雖然聰明,有智慧,但這種智慧並不能完全防止沖突。理性的堤壩往往被沖動的魔鬼摧毀,導致壹場又壹場的爭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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