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壹、招生規模和招生專業
2016年,我校計劃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900名左右(具體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此外,“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10人。
招生專業詳見2016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碩士學位授權點名單及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專業介紹。
二、申請條件
(1)基本條件
1,中國人* * *和中國公民;
2、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報名參加全國學歷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需具備下列學歷之壹:
1,國家承認本科畢業生(2016年9月1)必須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以及可以通過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畢業的本科生)。
2.擁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位的人。
3.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兩年(2065438至2006年9月1,下同)及以上,並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按本科同等學力的身份報考;
5.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報名前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三)報名參加國家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需符合以下要求: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滿足上述第壹條和第二條的要求。
(2)本人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自考形式法學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滿足上述第壹條和第二條的要求。
(2)本人之前法學專業(僅限法學專業畢業生[代碼:0301]、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自考形式法學專業畢業生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與工程專業項目管理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上述第(1)條的要求。
(2)大學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或者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後,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達到與大學本科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
4.報名參加工程碩士(項目管理除外)、會計碩士、翻譯碩士等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應符合第(壹)、(二)項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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