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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票過期,對方沒錢怎麽辦?

1,雙方調解。在明確了解後,如果雙方都有壹個可以互相約定的臨時解決方案,就私下解決。2.合法渠道。如果對方是故意或者無力支付,可以轉入法律訴訟。

壹、雙方調解

首先,要主動聯系對方,了解商業承兌匯票到期無法兌付的原因。在明確了解後,如果雙方都有壹個可以互相約定的臨時解決方案,就私下解決。但如果對方是故意或者無力支付,可以轉入法律訴訟。

第二,法律途徑

妳可以讓公司要求銀行出具退款理由,然後從正面追究。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七條在下列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壹)持票人對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匯票到期日起兩年。見票即付的匯票和本票自出票日起兩年內有效;

(二)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六個月;

(三)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拒絕承兌或者拒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

(四)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清算日或者被起訴日起三個月。票據的出票日期和到期日由票據當事人依法確定。

2.第六十壹條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和其他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匯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

(1)匯票被拒絕承兌;

(二)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或者逃匿;

(三)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經營活動。

3.第六十二條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拒絕承兌或者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

如果持票人提示承兌或提示付款被拒絕,承兌人或付款人必須出具拒絕證書或退票理由。未出具拒絕證明或退款理由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持票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出示拒絕證明、退票理由或者其他合法證明的,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是,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責任。

4.第七十條持票人行使追索權,可以請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額和費用:

(1)被拒絕付款的匯票金額。

(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從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結算日止計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關拒簽證明和簽發通知書的費用。

被追索人清償債務時,持票人應當交出匯票和有關拒絕證明,並出具收到利息和費用的收據。

由於國際貿易的復雜性,解決相關貿易問題的時間周期會延長很長時間。如果遇到這樣的問題,壹定要準備好壹套完整的文件和證件,這對我們是有利的。如果數額太大,建議聘請律師幫助。商業承兌匯票到期無法兌付的問題就這麽多了。如果還不了解相關專業問題,朋友可以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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