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顧問是指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受聘於企業,專職從事企業法律事務,並經註冊的專業人員。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制的完善,企業法律顧問在參與企業決策、經營、管理、預防和處理各種法律糾紛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企業法律顧問的就業前景非常廣闊,取得企業法律顧問資格是用人單位選擇法律顧問的重要因素。人事部組織的企業法律顧問資格全國統壹考試采取兩年壹輪的考試成績管理方式,即參加四科考試的人員必須是連續的。參加2門及以下科目考試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全部科目合格後,頒發人事部、原國家經貿委、司法部統壹印制的《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書》,全國有效。
註冊條件
壹、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要求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均可報名參加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
1.取得法學、經濟學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公司法或經濟學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法學、經濟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公司法或經濟學專業1年。
3.取得法學、經濟學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
4.取得法學、經濟學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
5.獲得法學、經濟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學歷,但通過國家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除上述條件外,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員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1.取得非法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公司法或者經濟類工作滿5年;
2.取得非法律或者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公司法或者經濟類工作滿3年;
3.取得非法律、經濟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公司法或經濟工作滿2年;
4.取得非法律或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公司法或經濟工作滿1年;
5.取得非法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1年。
相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本專業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前後的工作時間之和,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二、豁免條件
免試條件和科目符合上述相應報名條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壹)經考試取得律師資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律師,從事企業法律或者經濟工作滿1年。綜合法律知識和經濟民商法律知識兩個科目可以免考,只能考企業管理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兩個科目。
(2)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受聘為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1年的,可免考綜合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兩科,只考經濟民事法律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兩科。
(三)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以免考綜合法律知識、經濟民商法律知識、企業管理知識三科,只考企業法律顧問實務1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