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完整的法律規範體系。具體來說,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推進科學民主立法。在此基礎上,十九大報告增加了依法立法的新要求。
依法立法是立法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之壹。首先要依憲立法;其次,要貫徹黨的方針政策,使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誌通過法定程序統壹起來;最後,要規範立法,促進立法的內部協調。
2.建立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包括加強憲法實施、推進違憲審查、維護憲法權威、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強普法宣傳、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理念。
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體制改革壹直是法治中國建設的重點,甚至被認為是依法治國的突破口。司法改革壹直是國家最高層面的改革重點。
3.建立嚴格的法治監督體系。法律監督制度的重點是加強對公共權力的監督。行政權力具有管理領域廣、自由裁量權大的特點,法律監督的重點之壹是規範和約束行政權力。
為確保國家監察全覆蓋,十九大報告要求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成立監察委員會,制定國家監察法,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國家監察委員會(NSC)是中國特色的國家反腐敗機構,國家監察法是反腐敗國家立法。”
4.建立強有力的法律保障體系。黨的十九大報告特別強調:“黨是研究黨政軍民東西南北的帶頭人。”"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障。
特別是黨的十九大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加強黨對依法治國的統壹領導。這是十九大報告的壹大亮點,也是黨中央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最根本舉措。
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是未來全面依法治國最大的組織保障。在新時代,法治建設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都要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的頂層設計為基礎。
5.建立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確定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體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強調“黨內法規制度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
新時代要求從制定、備案、解釋、實施等方面進壹步加強黨內法規建設。要求從理論和實踐層面理順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關系;同時,對黨內法規從嚴治黨的有效性進行評價,為修訂完善黨內法規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