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惡終有報,殺人償命。古人總結出來的東西,在當今這個越來越脫軌的世界裏,依然有用。
老容止逃亡20年後被抓的案例,也是對那些像她壹樣逃亡的罪犯的壹個宣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妳遲早會被抓,妳逃到哪裏都逃不掉。
說到這裏,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麽挪威沒有死刑,而且那個在島上殺了70多人的政治狂人+罪犯現在在豪華監獄裏讀書,真的很搞笑。
槍殺女友的皮斯托瑞斯將在幾年後出獄。這個超級演員+渣男,明明是殘奧會冠軍卻能像成龍壹樣在好萊塢角逐奧斯卡,居然在幾年出獄後還在繼續為所欲為。改過自新是不可能的,能不再殺人已經是很大的幸運了。
同樣壹對夫妻,同樣壹個控制不了自己情緒的男人,以至於壹旦情緒消極,就會有暴力傾向。甚至在他情緒消極之後,還親自結束了女友的生命,最後布萊恩開槍自殺。如果他像皮斯托瑞斯壹樣想盡辦法讓自己免於牢獄之災,恐怕光是等待法院的判決就需要很長時間了。(Gabby Brian失蹤情侶博主案)
說到這裏,我想補充壹下,老容止和皮斯托瑞斯在演員屬性上是壹模壹樣的。這些人非常狡猾,他們其實比任何人都清楚什麽對自己好,什麽不好。從犯罪的角度來說,這些人反偵察能力很強,這使得他們比任何人都有可能撒謊而逍遙法外。
可惜,在鐵證面前,這些人怎麽可能全身而退?
還想說說電影《素媛》裏的趙鬥春,只判了12年,現在已經釋放了。但是,不管他是否被判死刑,他已經毀了壹個女孩的正常生活,因為有可能她永遠也找不到她的另壹半了。
所以,將壞人繩之以法,絕不會讓壹個受害者和他的家人徹底走出這樣的創傷,只能作為壹種解釋。只有盡可能地增加法律的威懾力,人們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這種犯罪行為。
雖然這句話在很多地方真的不適用,就像很多殺人犯依然逍遙法外壹樣,但是法律存在的意義就是起到壹個威懾作用,讓世人意識到做壹件事需要付出相應的代價。否則,法律存在的意義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