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刑事訴訟法既是壹部懲治“惡”的法律,也是壹部弘揚“善”、追求“美”的法律。它既是壹部處罰法,又是壹部保障法,既賦予了公檢法查處犯罪的權力,又賦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我保護的權利。
懲罰犯罪是刑事訴訟法作為刑事實體法的實施法所追求的直接目的,也是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功能。從價值論的高度看,保障人權是刑事訴訟法更高的價值追求和終極價值目標。
在刑事訴訟中,它體現了公民個人權利與國家權力之間的緊張沖突與平衡關系。受限於國家的權力和個人權利的無足輕重,要求國家機關在處置公民權益時應遵循正當合法的程序,防止國家權力獨斷專行。這是正當程序的原則。
擴展數據:
註重程序正義與現代政治文明、法治文明是同壹價值取向。刑事訴訟活動不僅僅是壹種旨在還原過去發生的事實真相的認識活動,還包括壹個選擇和實現程序道德價值目標的過程。即刑事訴訟法旨在追求可見的正義,刑事訴訟法具有獨立於工具價值的公平價值。
如果把刑事訴訟法比作壹座神聖的宮殿,那麽刑事訴訟法原則就是這座宮殿的基石。程序合法性最早是在中國提出的,是謝幼平教授和他當時的研究生萬依教授共同撰寫的題為《程序合法性原則初探——評司法機關的分析權》的論文。
兩年後,在專著《刑事訴訟法原則——程序正義的基石》中,系統闡述了刑事訴訟法原則的概念、特征、體系、分類、功能和發展趨勢,創造性地將刑事訴訟法原則分為公共理性原則和政策原則,用最簡單的方式闡述了最深刻的原則。
用競技體育的精神去觀察和理解刑事訴訟的原理和原則,簡單而深刻,讀來令人印象深刻。
眾所周知,與西方國家相比,中國長期存在“重實體輕程序”、“重權力輕權利”、“重合作輕限制”、“重打擊輕保護”的問題。確實有必要引入或提出壹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對中國人的思維定勢和終極追求產生強烈沖擊。
與國際刑事訴訟規範相比,我國刑事訴訟法仍存在較大差距,如控辯平等尚未實現,強化偵查措施的法治化程度不足,司法獨立缺乏制度保障,無罪推定原則弱化,訴訟難以及時終結,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尚未法制化。
十多年過去了,隨著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和新壹輪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入,有些問題已經解決,有些問題正在改善,有些問題還在。
參考資料:
人民法治網——程序正義的獨特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