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內容不同。經濟手段包括經濟規劃和經濟政策。經濟計劃是國家制定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是國家從宏觀上指導和調控經濟運行的基本依據。經濟政策是指政府為引導和影響經濟活動而規定並付諸實施的壹切規範和措施,包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信貸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價格政策、匯率政策和稅收政策。法律手段主要包括經濟立法、經濟執法和法律監督。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行政指標、行政規章制度。
第三,任務不同。經濟手段的任務是合理確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做好經濟發展預測、總量調控、重大結構調整和生產力合理布局規劃,集中必要的物力財力進行重點建設,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杠桿,促進經濟更快更好發展。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主要是規範生產經營者的活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調整國家、企業和個人之間的經濟利益,維護經濟活動參與者的合法權益。
第四,調控範圍不同。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調節市場經濟活動主體的壹切經濟活動;行政手段的使用應控制在必要的範圍和限度內。比如在生產領域,壹些不符合國家投資結構政策和技術政策要求的產品,要由行政部門進行幹預;在社會分配領域,要註重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實現社會公平;在交換領域,政府要用行政手段迫使人們遵守市場規則,保證市場公平競爭;在消費領域,重點調節社會消費資金總量,如工資總額、社會群體購買力等,防止消費資金過快增長。
第五,特點不同。經濟手段具有戰略性、宏觀性、指導性和間接性。這表現在,它確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總量調控、重大結構調整和生產力布局,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杠桿,通過調整市場主體的經濟利益來影響和調節各種經濟活動。法律手段對經濟主體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和嚴格的強制性,對經濟運行的調節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和明確的規定性。行政手段具有直接性、快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其作用方向是自上而下和縱向的。行政手段是國家直接向企業下達指令性計劃或命令來規範企業行為,通過行政系統上下級隸屬關系的強制力來進行。在通貨膨脹嚴重、經濟結構失衡的非常時期,間接的經濟手段很難產生迅速有力的效果。這個時候,運用嚴格的行政手段往往能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
第六,執行主體不同。實施經濟手段的主體是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實施法律手段的國家機關包括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是唯壹實施行政手段的機關。
第七,地位不同。宏觀調控以經濟和法律手段為主,行政手段為輔。
第八,發展趨勢不同。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宏觀調控中的經濟和法律手段將不斷加強,而行政手段將逐漸萎縮(但不會最終消失)。
規定、辦法、意見都是行政手段。
我希望妳能采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