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殺1只麻雀不構成刑事犯罪。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將沒收獵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獵物價值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非法狩獵:
非法獵捕二十只以上野生動物的;(二)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三)具有其他嚴重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壹條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狩獵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二十二條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依法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核發的狩獵證,並實行狩獵限額管理。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壹條、第二十三條第壹款、第二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在有關自然保護區、獵(漁)區和禁獵期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未取得特許獵捕證,未按照特許獵捕證的規定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海洋執法部門或者有關保護區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沒收漁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特許獵捕證,並處漁獲物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漁獲物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壹款、第二十四條第壹款規定,在有關自然保護區、獵(漁)區、禁獵期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未取得狩獵證,未按照狩獵證的規定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或者有關保護區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狩獵證,並處獵獲物價值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漁獲物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