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從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出發,改進政法工作。每壹個政法機關和每壹名政法幹警都要把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作為加強和改進政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著力點,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務水平。更加註重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善於運用法律手段確保全體人民享受改革發展成果;更加註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執法中的法律分析,努力使當事人“有輸有贏”,結案;更加尊重群眾意願,在執法、社會管理、法律服務等方面,不斷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熱情服務群眾。
第三,必須從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入手,實現社會的可持續、和諧與穩定。要按照持續、和諧、穩定的要求,夯實基層基礎,在建立健全基層工作機制和整合基層力量上下功夫,在調動基層幹警積極性上下功夫,在提高基層執法能力上下功夫,在落實基層人財物保障上下功夫,在幫助基層解決問題、提供服務上下功夫。
第四,必須運用統籌兼顧的根本方法,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壹。當前,中國正處於改革和發展的關鍵階段。處理這壹時期的社會問題,必須全面辯證地分析各種矛盾的性質、原因和外部因素,正確處理工作中民主與專政、預防與打擊、教育與懲罰、服務與管理、效率與公平等各種重大關系,統籌兼顧,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第五,要建立體現科學發展觀的執法績效評估體系。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把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社會和諧穩定作為政績,把為群眾解決問題、促進公平正義作為政績,把維護社會長治久安作為政績。要以人民滿意、社會和諧穩定為標準,全面考核、綜合考核、科學考核,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調整考核指標體系,引導政法幹警嚴格、公正、文明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