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深化行政體制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職能。進壹步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推進政務規範化、法制化,強化省級政府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統籌責任,強化市、縣(區)政府履行職責。
二、完善依法決策機制,提高行政決策水平。努力規範行政決策程序,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加快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
第三,改革行政執法體制,推進公正文明執法。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按照減少層級、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全面梳理各部門執法權力,合理配置執法力量,大幅減少執法種類,積極推進綜合執法,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多級執法等問題。
第四,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規範行政權力的運行。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自覺接受NPC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和CPPCC的民主監督;拓寬群眾監督渠道,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監督政府的權利;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嚴肅對待網絡監督。
第五,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打造陽光透明政府。按照“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進壹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體制機制,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
六、牢固樹立法治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識學習培訓長效機制,推動各級行政人員帶頭學法、用法、尊法、守法,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自覺養成依法辦事習慣。
擴大信息化,深化依法行政,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
“立法不難,難的是執法。”1978年召開的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提出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十六字”方針,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經過30多年的發展,我國現已形成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基本實現有法可依。
從某種意義上說,法律實施是中國法治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同時,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完成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任務,也對法治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正因為如此,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作為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還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關鍵要保證法律的嚴格實施,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下達命令,但不要返回。" "
人民網-魯信社:深化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人民網-楊福忠:深化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