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進主題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弘揚傳統、堅定信念、堅持執法為民、樹立良好警風”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是落實“人民公安為人民”宗旨的重大舉措,必須全力以赴抓好抓出成效。壹是以群眾需求為根本標準,努力提高執法質量,把規則鑄進隊伍的執法根基。深入開展群眾需求調研,建立教育、培訓、考核、監督“四位壹體”工作機制,加強日常教育培訓,促進民警規範執法素質提升。壹要提高法律素質。采取加大投入、以考促學、每月必考、成績通報等有力措施,切實提高民警法律素質。二要提高辦案水平。定期組織法律研討會,指導各警種對所轄案件逐壹研究討論,不斷增強證據意識和程序意識。第三,我們必須提高小組的工作能力。建立群眾工作“集中培訓、對口培訓、在職培訓”三級培訓機制,突出“說群眾話、知群眾情、做好群眾事”和化解群眾心理情緒的能力培訓,不斷提高壹線執法民警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二是以群眾期待為工作導向,深入規範執法行為,讓執法成為公安素質。圍繞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新期待,規範執法行為,完善執法標準體系,使規範執法言行成為每壹名民警的自覺行動。第壹,壹定要抓住重點。將派出所、治安、刑偵、經偵大隊和窗口單位作為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點,進壹步明確了各警務崗位的責任範圍、工作標準和執法流程。對於窗口單位,要采取統壹工作流程、規範文明用語的方法,加強養成訓練,努力做到日常執法人性化。二要抓住關鍵。突出執法標準體系建設,按照“覆蓋全警、簡明有效”的要求,按照上級精神,結合基層實際,進壹步規範立案撤案、接待群眾、傳喚訊問、扣押返還財物等關鍵環節的執法行為和權限。三要抓整改。對接警的110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采取定期通報、110回訪、作風紀律整頓等有力措施,及時發現和糾正執法服務不規範的問題。第三,以群眾呼聲為第壹信號,完善執法監督體系,用“陽光執法”彰顯公平正義。從群眾滿意的地方入手,從群眾不滿意的地方入手,努力提高執法公信力。首先,我們必須建立壹個法律體系。二是推行陽光執法,全面推開告知服務。三要落實執法責任。建立辦案單位法制人員、單位負責人、法制大隊民警、分管局領導“四級審核把關”制度,實行執法責任倒查和涉法信訪倒查。四是以群眾滿意為最高標準,堅持民意原則,把群眾工作滲透到公安工作全過程。將“民意引領創新,滿意度引領規範”的理念引入執法主體建設,使各項執法實踐活動更加貼近群眾和民生。建立“三通”群眾工作機制(以和解促和諧,以和諧促和諧)。對因民間矛盾糾紛引發的各類治安案件和輕微刑事案件,堅持“以情說理、以理服人、依法釋法”的原則,努力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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