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壹步規範查封、扣押、凍結和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規範查封、扣押、凍結和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確保涉案財物處理的法制化、規範化和公開化。
完善錯案預防、糾正和責任追究機制。完善預防和糾正錯案機制,必須嚴格遵守證據裁判原則,禁止刑訊逼供和體罰,嚴格執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準確把握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
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的罪名。控制死刑的適用,完善死刑復核程序,準確把握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結合的司法理念,嚴格執行我國懲罰與教育改造罪犯相結合的政策。
廢除勞動教養制度。廢除勞動教養制度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加強法治社會管理的重要體現,是社會發展進步的必然選擇。
完善社區矯正制度。完善社區矯正配套制度,擴大社區矯正工作覆蓋面,促進相關部門協調銜接;加強社區矯正保障能力建設,完善機構設置,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社區矯正教育救助水平。
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要推進國家立法,確定司法救助對象,突出救助重點,把資金用到最需要救助的人身上;完善司法救助措施,改進救助方式,合理確定救助金額;完善司法救助程序和加強司法救助保障工作,確保司法救助資金在政府領導下得到保障、使用規範、救助有效。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要繼續創新法律援助模式,確保弱勢群體平等受到法律保護。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適時調整法律援助範圍,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經費保障力度,推動設立法律援助專項資金。完善法律援助與相關部門工作的聯動機制,健全刑事訴訟中公訴部門與法律部門的聯動協作機制。
完善律師制度。要加強對律師的管理和服務,規範律師活動,為律師行使執業權利提供司法保障,營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