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待青少年犯罪,預防為主,教育為輔,懲罰為輔。根據不同年齡段青少年犯罪的特點,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工作。提高家庭素質,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孩子壹出生,首先接觸的就是家庭環境。父母作為家庭環境的創造者,應該認真對待,重視。他們要時刻註意自己的言行,不斷學習提高自己的素質。給孩子的生活樹立壹個好的榜樣,讓他們從小養成良好的習慣。對於壹個家庭來說,從小培養孩子的良好習慣是成功的。
2.教師要與時俱進,改進育人方法,多褒揚美德,教師懲戒學生的手段也不可或缺,但要合理適度。教師善於以身作則,通過個人良好的人格魅力影響學生。在教學中,我們可以模擬生活中的逆境和挫折進行教育。要認識到人的壹生會遇到很多挫折,關鍵在於如何正確認識和對待挫折,任何時候都不要超越人的“道德底線”,要有戰勝挫折的勇氣和信心,從而培養青少年健康的性格;
3.學校應當開設法律課程,加強對中小學生和教師的法律培訓和教育。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等法律學習方式,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教育學生在遇到不法侵害時及時向家長和老師報告,放松心態,不要把事情藏在心裏,要說出來,要學會與人溝通,不要輕舉妄動。增強防禦能力和保護意識;
4.完善法制,築牢社會防線。為全社會履行關註青少年成長的義務提供了法律依據,為青少年成長擁有健康的氛圍提供了法律保障;
5.采取各種措施,確保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外部環境。為進壹步改善學校周邊環境,有關部門嚴格管理全市網吧和電子遊戲室經營場所,取締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網吧”;推廣壹批內容健康的網站,凈化青少年上網空間。公安機關可在學校附近設立治安值班室或報警點,加強校園周邊巡邏;司法機關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充分利用法庭審判教育,引導青少年深挖犯罪根源,震懾道德良知,督促認罪。少年法庭要定期進行回訪,多方配合,尋求幫助教育的途徑,鞏固審判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職責是:
(壹)制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計劃;
(二)組織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和旅遊、市場監督管理、網信、衛生、新聞出版、電影廣播電視、司法行政等有關部門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三)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政策支持和經費保障;
(四)檢查本法的實施和工作計劃的實施;
(五)組織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宣傳教育;
(六)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其他職責。